家庭裡的糾紛或困難是你我都會面對的問題,只是程度輕重不一。
當暴力發生的時候,除了勇敢求助,更要學習的是...
如何保護自己!!
為了可以瞭解受暴的處境,建立危機意識,我們可以假設一些問題:
當我與施虐者(繼續會打我或傷害我的家人)還居住在一起時:
一、我可以將我受害的情形告訴我信任的人
□我的家人 □同事 □老闆 □朋友 □鄰居 □小孩的老師 □其他
聯絡人姓名: 電話:
二、我要訂個「暗號」:
□當我需要幫助時,我可以打電話給親人、朋友,用暗號讓他們知道我需要
幫助。
□我的暗號是:
三、在家時當我發現快要爭吵,我要設法先保護自己:
1.設法靠到家中比較安全的地方去:
□出口 □電話旁 □牆角 □有設門閂、安裝室內電話或有行動電話的房間 □其他
2.設法逃離現場。
3.讓施虐者認為我已經讓步,讓他也能冷靜下來。
4.發生肢體衝突時且未能向外求助,我要先保護自己生命安全。
四、當我預感回家後可能會發生暴力,我可以趕快預作防範準備:
1.先向信任的人透露自己的危險。
2.求助親友請他們設法協調。
3.先避到比較安全的地方。
(1)留在辦公室。
(2)在公共場所:□向路人呼救 □請求報警 □往人潮多的地方避難
□向商店求助
(3)到親友家 。
4.儘量避開對方,不要讓對方籍機引發衝突,或延遲衝突發生的時間點。
五、如何告訴目睹暴力的子女,看見自己受到家暴事件怎麼辦?
□告訴較年長的子女,如果遇到緊急狀況設法先保護自己安全。
□設法向外(□親友 □老師 □110報案)求助。
□不要和施虐者有正面衝突。
□年幼子女請他先回自己得房間,不要介入。
□教導子女如何打電話向110報警。
□教導子女記住家中及重要親友正確地址、電話。
□如果有人受傷則向119或110或親友求助。
六、為使子女預知家中正發生暴力,我會:
□事先約定暗號(例如:見到某個窗簾拉下)
□教導子女看到暗號不要進入家裏,應立即打電話向親友或警方110求助。
七、我會隨時準備下列東西,放在家中安全的地方,以便離開時攜帶:
1.最重要的物品:
□錢(含零錢)
□證件(□健保卡、□身分證、□常服用的藥品、□護照、□提款卡、
□信用卡、□存摺、印章 □聯絡電話簿)
□如有行動電話(含電池、充電器)應攜帶。
□攜帶簡便的隨身衣物、(如有嬰兒,包括小孩所需衣物,注射疫苗資料、
學齡子女就學的物品)。
2.次要物品:□戶口名簿□房地資料)等重要物件。
八、我可以將這些證件、換洗衣物、孩子的用品等東西放在_______ 或_________
家,必要時他們可以代為保管或送來給我。
當我已經決定/打算離開施虐者時:
一、如果我已決定離開,我要記得帶:身份證、健保卡、駕照、提款卡、信用卡、
銀行存摺、印章、支票簿、錢、聯絡電話簿、戶籍謄本、驗傷單、行動電話。
二、我知道離家最近的求助網絡
1.警察局地址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,電話:
2.醫院地址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,電話:
3.全國24小時免付費婦幼保護專線:113
4.嘉義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地址:中山路199號,
電話:2254321*155、121。
5.天主教善牧基金會嘉義中心:2258203、2251702
6.家暴事件服務處:2779493、2783671*6145林森東路282號
7.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電話:預約2338042 安心專線 0800788995
8.生命線:1995
9.嘉義基督教醫院好消息協談中心:2765041*8595
三、我知道我有權向下列單位求助,他們不得拒絕
1.各地警察局應受理,並製作受理家暴案件調查紀錄通報表
2.各地家庭暴力防治中心,提供相關保護扶助。
3.醫療院所不得拒絕診療、開立乙種診斷書。
4.警察局、社會局應協助我向法院聲請保護令,我也可以直接到法院去聲請。
四、當發現警察、社工、醫護人員的服務讓我不滿意時,我可以向他們單位上級
主管反映。
警察局婦幼隊電話:2276715
社會局電話:2292835
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電話:2338066轉320
當我已經離開施虐者時:
一、當我必須與施虐者談話時,首先要作好保護措施:
1.請人在旁陪同或注意。
2.準備錄音。
3.選擇適當場所:如公共場所。
二、當我與施虐者通電話時我可以錄音(蒐證或保護自己)。
三、我可以利用電話答錄機或請家人、同事、老闆、朋友幫我過濾電話和訪客。 四、我有權不接受騷擾電話。
1.在家裡時,請家人協助接聽。
2.在辦公室時請同事協助接聽。
3.我可以隨時變更我的電話號碼。
五、當我再度騷擾、侵害,無法抽身時,可以請誰幫我打電話給警察:
□朋友 □親戚 □同事 □輔導員 □家暴中心 □其他:
六、當我下班時,有安全上顧慮,擔心施虐者的傷害時:
□請同事陪同,避免落單。 □變換上下班時間。
□換車或暫時借用友人的車子使用
□變換行走的路線。 □停車的地方可以變換。
□請其他親友接送。 □往人潮多的地方。
□佩戴全罩式(鏡面最好為黑色或不透光)安全帽及口罩
七、當走路或開車時遇到施虐者騷擾或侵害,我可以:
□留意平日行駛(走)的路線及可替換的道路。
□將車暫停路旁,向商店求助。
□向路人求助,必要時以高喊失火代替高喊救命。
□請求報警。
□往人潮多的地方避難。
□向商店求助。
□立即聯絡親友前來協助。
八、我可以參加受暴婦女支持團體,例如:
九、當我情緒低落、甚至想傷害自己時,我可以:
□找自己信任的人_______ 談一談,電話:
□24小時婦幼諮詢專線113。
□尋求專業協助:□醫院精神科門診 □心理諮商師 □家暴防治中心社工員
□生命線 □張老師 □家庭協談中心 □其他
電話號碼是:
十、下列電話是我必須記得的電話:
□家暴力防治中心社工員: □警察單位:
□觀護人: □心理輔導人員:
□神父、牧師: □律師:
□其他:
當保護令核發後:
一、保護令核發後因為警察無法24小時保護我,我仍要隨時注意自身安全。
二、保護令核發後應隨身攜帶,並可考慮留一些影印本給誰:
□我信任的親戚或朋友。 □大廈的管理員、警衛
□辦公室警衛 □子女學校的老師
◎如果遺失可向家暴防治中心、分局家防官索取。
三、我知道施虐者上班的地點:
上、下班的時間:
常常出入的地點:
我有一張他的近照
四、當施虐者違反保護令時(電話騷擾、跟蹤、未遠離我的住居所、繼續
侵害我時,未接受加害人處遇計畫...等),我應該立即向110報警。